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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瑩

陳錦瑩

財團法人歐旻慈善基金會「雲林守望幸福園區-暑期工讀計畫」

一、基金會為鼓勵大專校院學生透過暑期工讀,提升規劃活動、影像製作與社區服務之實務技能,促進學生職場體驗及社會參與,並深化大專校院與地方社區合作,共同推動社會責任之實踐,特辦理旨揭計畫。

二、報名簡章詳如附檔。

慶寶勤勞基金會2025年暑期工讀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二、申請對象資格:高三畢業生、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三、工讀機構:由慶寶勤勞基金會指定之社會福利相關單位。

四、工讀時程:本次暑期工讀期間為2025年7月1日~8月31日。

五、工讀薪資: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薪資,28,590元/月。工讀機構另依法為工讀生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

六、申請方式:本計畫全面採用線上平台系統,請於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前至慶寶勤勞基金會官方網站(http://www.prodiligence.org.tw)申請帳號、填寫履歷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基金會將審核申請資料,經審核及篩選後安排申請學生至機構面試。

七、其餘相關訊息請詳見附件申請注意事項。

屏東縣政府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一、職缺單位:屏東縣政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縣府教育處所屬各級學校。

二、報名資格:

(一)現就讀國內各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制大學術學院現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或二年制專科學校技術學院現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研究所日間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二)注意事項:應屆畢業生、延畢生、夜校生、進修部、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及甫於高中職畢業錄取尚未就學者不得參加。(學碩五年一貫學生應檢具證明文件)

三、待遇說明:

(一)以基本工資月薪,上限28,590元月;依勞工請假規定如有事假者,其薪資計算公式如下:月薪扣除〔日薪953元乘以請假天數〕;病假以前列計算標準除以2計之。如有「破月遞補上工」或「未足月離職」者,其薪資計算以日薪916元乘以當月實際在職日數 ,其 餘假別皆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二)工讀生勞、健保個人負擔部分,由用人單位自薪資內扣繳,健保統一由用人單位加保;膳食及交通由工讀生自理。

四、工讀期間:自 114年07月01日至114年08月31日止。

五、工讀名額:總名額296名。

六、報名日期:114年4月21日(一)上午9點整至114年4月25日(五)下午5點整。

七、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屏東青航站」官方網站註冊會員並點選暑期工讀頁面進行報名。由學生自行選擇並排序三個志願。請留意各職缺資格限制,並依符合資格職缺填寫志願;如有特殊專長要求之職缺,應於面試時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八、其餘相關資訊請詳見附件簡章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檢送「2025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短期工作人員及隨隊人員招募簡章各1份,詳如附件。

雲林縣政府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一、工讀名額:100名(其中22名額優先錄取具特定身分者;22名額優先錄取 使用 MyData 申辦方式者)。

二、薪資待遇:每月月薪新臺幣 28,590 元,並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工金。

三、工讀期間:自 114 年 7 月 1 日至同年 8 月 31 日

四、有關工讀職缺、條件、報名方式等相關資訊,請詳閱附件簡章。

彰化縣政府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一、為提供設籍彰化縣大專青年學生暑期工讀機會,讓青年學生培養正確就業觀念及態度,加強專業知能,以為未來踏入職場作充分準備。

二、共提供153名工讀職缺,工讀期間自1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薪資為新臺幣2萬8,590元整。

三、報名者應具備之資格條件:

(一)設籍彰化縣滿4個月以上,29歲以下學生本人。

(二)具有國內正式學籍,現就讀國內各大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四技(一至三年級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僑外生、應屆畢業生、五專三年級以下學生、進修部、空中大學學生、研究生及高中職三年級應屆畢業生。

(三)未曾錄取彰化縣政府辦理之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者。

四、報名期間:自114年3月26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止。

五、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方式,於報名期間至彰化縣政府數位便民櫃臺平台申辦(網址:https://gov.tw/fKF)。

六、報名簡章及相關內容可至本府青年發展處網站/新聞焦點/公告 查詢(網址:http://youth.chcg.gov.tw)。

嘉義縣政府114年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暨企業職場體驗

一、為協助於嘉義縣設籍或就學之青年學子探索職涯、銜接就業,本府辦理「公部門暑期工讀」及「企業職場體驗」,共計119個工作機會,另「企業職場體驗」部分,加碼提供新臺幣3,000元企業職場體驗獎勵金。

二、本次報名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

1、一般公部門組: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且設籍嘉義縣之在學青年,且未曾獲嘉義縣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進用。

2、企業私部門組:年滿18歲至29歲以下,且就讀於嘉義縣高中職(限應屆畢業生)、大專院校、研究所或設籍嘉義縣之在學青年。

(二)審查方式

1、一般公部門組:分為資格審查及書面審查,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中高齡且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家庭子女、新住民子女等特定對象優先錄取。

2、企業私部門組:分為資格審查及書面審查(或面試)。

(三)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或email方式報名。

(四)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星期五)止。

(五)更多資訊請至「嘉義縣產業徵才專區」最新消息查詢(https://event.1111.com.tw/event21/chiayi-online/news.asp?sid=26)。

三、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05-3620123分機8858陳小姐或分機8844苟小姐。

四、檢附宣傳DM電子檔1份。

嘉義市政府114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一、目的:提供設籍嘉義市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於暑假期間,體驗公部門職場的機會,協助青年建立職涯目標及方向,提升職場知能及技能。

二、資格條件及檢附文件:

(一)基本條件:

1、學生本人設籍嘉義市3個月以上(以受理報名 114年4月1日起算,亦即114年1月1日(含)以前設籍者)。

2、學生本人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大學制(1年級至3年級下學期)

(2)二年制(1年級升 2年級下學期)

(3)五專制(4年級升5年級下學期)

3、不包含未辦理入學、五專前三年、延畢生、進修部、夜校生、空中大學、空中商專、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僑外生及曾錄取本府歷年度青年學生暑期工讀計畫經工讀者,皆不進用。

4、自傳1份,內容需包括自我介紹、參加本府工讀的動機及期待。

(二)除具備基本條件外,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優先錄用:

1、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2、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3、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三)符合條件者,請檢附學生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學生證或113學年第2學期在學證明、特殊身分證明(無則免)及114年度個人戶籍謄本(記事勿省 略),自行上傳報名。

三、工讀期間:自1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

四、工讀待遇:2萬8,590 元/月。

五、工讀名額:60名。

六、工讀地點:嘉義市政府各單位暨附屬單位。

七、報名資訊:

(一)採線上報名,請至嘉義市政府/線上申辦/數位申辦整合服務平台/申辦服務查詢「工讀」(https://eservices.chiayi.gov.tw/)。

(二)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15日止。

(三)補件規定:報名資料若有缺漏將以電話通知補件,並於114年4月18日下午5時前完成補件。(逾期未補件、資料錯誤或未開機等個人因素,未能即時聯絡補件,視為資 格不符,報名時請留下正確聯絡號碼,並保持電話暢通)。

(四)相關報名資訊及報名方式請詳閱附件簡章

新竹市政府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及特定對象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活動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114年3月31日起至113年4月18日止。

(二)工讀期程:1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三)工讀地點:本府及所屬單位(詳見報名簡章)。

(四)報名資格:本人設籍本市,暑假前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 日間部,且已在學一年以上之大專學生(詳見報名簡章)。

(五)報名表以線上報名,請填妥報名表,採線上報名者,需完整上傳相關附件,逾截止日不受理。

(六)報名簡章索取及相關資訊查詢:請至新竹市政府勞工處網站(http://dep-labor.hccg.gov.tw/)下載報名簡章,或至該市各區公所社政課索取紙本報名表。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一、目的:為提供設籍桃園市大專校院學生安全工讀環境,並促進青年學子累積職場實務經驗,以利未來適性就業。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三、工讀名額:400名。

四、工讀期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114年8月31日(星期日)止。

五、工讀單位:桃園市政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各區公所。

六、薪資待遇:7、8月份薪資新臺幣28,590元,工讀生需自負勞保、健保費個人負擔金額。

七、報名資訊詳如附件簡章。

● 完善就學
完善就學計畫補助對象:請參閱連結 https://reurl.cc/Gpv4Lx

*每學期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時程及詳細資訊請參閱連結 (https://reurl.cc/A2a4W3)  
申請辦法及時程:詳見安心就學獎學金實施要點 。

獎學金金額:36,000元/學期。
● 學生宿舍-床位類
1.本校原則上保留床位供新生住宿,除因新生註冊人數超過原保留男、女生床位數量時,必須經由抽籤決定住宿床位,請所有新生務必上網登錄申請住宿抽籤(若無上網登錄者,視同放棄住宿抽籤),以因應必須抽籤時之需,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2.宿舍床位安排順序悉依:免抽籤學生→四年制一年級→轉學生第一年者(含復學生)→二年制三年級。
3.研究生宿舍申請採紙本登記、電腦抽籤,本年度在碩士生辦理驗證報到時,同時受理申請研究生宿舍。
請在規定時間內檢附相關文件繳交至宿委會,審核通過即有免抽資格,但仍須上網申請住宿。
1.線上申請。
2.四技及二技新生均請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完成新生綜合基本資料登錄,並依程序申請宿舍(學務系統住宿申請)。
1.研究生宿舍新生申請採紙本登記、電腦抽籤。
2.請於公告申請期間內至學務處-服務項目-學生宿舍各類表格-宿舍各類表格,下載並填妥「學生宿舍研究生新生住宿申請表 」,擲送學生宿舍服務中心,或以掛號或限時掛號寄至學生宿舍服務中心。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郵寄明細:640301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生宿舍服務中心(研究所)」。
1.線上申請。
2.轉學生與新生同,需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完成上綜合基本資料登錄,並依程序申請宿舍(學務系統住宿申請)。
1.復學生以紙本申請宿舍。
2.請依公告時間傳真學生宿舍服務中心憑辦,傳真電話:05-5312191。
3.傳真後請撥打05-5342601轉3787確認(上班時間週一至五9:00-17:00),以利登記。

否,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6點規定,新生本人領有身障證明始具住宿免抽籤資格。
雲科大首頁-新生入學服務網-住宿資訊-新生宿舍申請結果查詢。
請同學借電腦上網申請,或留下個人資料後,由學校寄發新生住宿床位申請表,並於公告時間內寄回(以郵戳為憑)或傳真到學生宿舍服務中心(傳真電話:05-5312191),並撥打05-5342601轉3787確認(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點至17點)。以利登記。
● 學生宿舍-費用類
1.已辦理本校學雜費減免者,無需提出申請,由生輔組依減免名單辦理補助作業。
2.未向本校辦理學雜費減免,但具低收入戶資格者,攜帶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至生輔組辦理補助申請。 
1. 大學部晨康冷氣房每學期7,750元,冷氣房每學期8,405元,冷氣套房每學期10,280元。研究所D2棟(男生宿舍)每人每學期$11,188元,研究所G棟(男女生分層住宿)每人每學期$11,280元(研究生宿舍均為冷氣房,冷氣電費亦需自付)。
2. 寒暑假期間若有申請住宿者,費用另依生輔組公告訊息另行繳費。
3. 每學年於第1學期時另收住宿保證金$1,800元,於第2學期離宿後,若完成離宿環境整理、鑰匙繳回、戶上公共用品無損壞時,退還學生在校登記之帳戶內。
4.住宿費會依實際需求進行調整。
※住宿費用及保證金與學雜費是分開繳交。
1. 研究生新生由台銀網站下載繳費單,有住宿者,繳費單內會顯示住宿費用。
2. 大學部新生由台銀網站下載繳費單。
3. 未住宿的學生,請勿下載『住宿繳費單』繳費。
1.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14條規定辦理。
2.請至服務項目-宿舍各類表格-宿舍各類表格下載區下載學生宿舍退宿申請表,並依規定工作日內完成申請,逾期申請不退費。剩餘住宿費將經由會計系統匯入個人帳戶。
1.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14點辦理。
2.每學年第1學期時所收住宿保證金,在第2學期離宿後,完成離宿環境整理、鑰匙繳回、確認戶上公共用品無損壞時,由生輔組造冊退還學生在校登記之帳戶內。
3.公告確定住宿床位者,住宿未滿一年即申請退宿(含入住前申請)、因違反宿舍相關規定而遭退宿處分者等,不予退還保證金。
※尚未登記帳戶資料的同學,請先至出納組完成帳戶建置,以利撥還款項。
● 學生宿舍-設備類
大學部宿舍均為4人房;研究所為2人房,內部環境點選此連結參閱。
每戶皆有脫水機和室內晾衣間,各區備有RO純水機、自助式烘洗衣機、飲料販賣機、交誼廳、自修室等。
大學部男生宿舍A1半棟(冷氣套房)、A2、A3、C1、C2、C3、D1、D3棟及女生宿舍B1(冷氣套房)、B2、B3、E、F棟均為冷氣房,研究所則均為冷氣房。
學生宿舍熱水供應時間自晚上18:00時起至凌晨01:00時止。
學生宿舍提供每位住宿生一個固定IP,本校為防止住宿生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規定,宿舍網路均有嚴格的使用規範,相關訊息可點選網管小組網頁參閱。晨康宿舍每日00:00~06:00AM時,暫停提供網路服務。
● 學生宿舍-生活類
學生宿舍每天會有管理員/保全24小時值勤,學生有住宿相關問題可撥校內分機2097(值班管理員)解決。
宿舍各區均設有門禁系統,進出入均需刷卡,但沒有時間管制,住宿生離開宿舍請隨身攜帶卡片及鑰匙。
禁止異性進入宿舍,經查屬實將依校規處份並立即退宿;若有需要異性進入協助,可向學生宿舍服務中心申請並著臨時會客背心,進入時間基本為1小時,且晚上8點之後不能再申請。
學生宿舍旁有一間員生餐廳,龍潭路二側也有多家校外餐飲店。
1.學生宿舍每學年均有回收舊腳踏車,並於開學後由環科中心進行拍賣,每輛訂價約新台幣100元,上學期預計在10月辦理。
2.學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時段,宿舍A區和B區車棚之間或宿舍B區和C區之間會有校外廠商賣腳踏車及提供維修服務。
每位新生都會發一張腳踏車牌,請將貼紙貼在腳踏車明顯位置上。若腳踏車牌遺失,開學後周一至周五晚上7點至9點到宿委會值班台申請(需工本費20元)。
本校規定不得騎乘機車進校內,研究生宿舍後方設有停車場,住宿生可將機車放置該處,另外宿舍區內除工程或郵件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宿舍區內。
1. 依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生活規範第9條第3項規定「不得私自裝接未經學校同意之電器,如冷氣、冰箱、電磁爐、電鍋、電視等。」
2. 可自帶電器用品:每人1個檯燈、1台電風扇。
※若欲申請使用冰箱,請先填具家電使用申請表向服務中心申請核准後才可使用,且設備需自備。
學生宿舍是屬於禁菸場所,依行政院衛生署規定自98年1月11日起,全國大專校院室內必須全面禁菸,除於學校規劃吸菸區外,一律不得吸菸。若於宿舍區發現吸菸者,規勸不聽者將依法予以退宿(吸菸有害身體健康,請同學及早戒菸)。
1.學生宿舍設有郵件處理中心(C2地下室)協助處理住宿生信件及包裹。
2.服務時間:
(1)週一至週五(例假日休息)
(2)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每日13:30-14:30為行政作業時間,暫停服務
※寒暑假期間下午服務時間至17:00止
3.掛號、包裹或宅配等郵件由郵件中心發出電子信件通知單後,住宿生憑學生證領件,一般平信則由管理員每天發放到住宿生住宿位置一樓郵件箱內,
※寄件地址範例: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雲科大學生宿舍B1205(宿舍床位)○○○(姓名)9023505(學號)收。
※為利信件早日收到,請務必註明宿舍床位、姓名及學號。
學生宿舍設有郵件處理中心網站,住宿生可至網站查詢是否有郵件寄到校內,若郵件寄到校後二星期內無人領取,郵件中心則會將郵件退件。
● 助學措施-弱勢助學計畫
不行哦!

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等)者,不得再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有關第2學期提早入學之研究生申請弱勢助學金一事,申請與發放說明如下:
1.申請:於次學年度第1學期(9月)申請。
2.畢業當學期發放方式:依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第1點第1項第3款補助範圍:「學生完成上學期學業後下學期不再就學者,核發 1/2 補助金額。」,若同學於第1學期畢業,本組將於畢業當年5月造冊,採匯款方式核發 1/2 補助金額。
1.學雜費減免分2種,分別依身分別、年收入減免(二擇一),因作業時程不同且使用相同系統,弱勢助學金非開放申請時間無法申請,請於開學後再提出申請。
2.弱勢助學金每學年僅申請一次,均於上學期申請。
不可以,大一服務學習為本校必修零學分課程,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之生活服務學習不同。
● 助學措施-學雜費減免
1.線上申請,紙本繳件。
2.請在系統開放期間內,至單一入口服務網-總務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申請。
先確認您符合哪一類的資格,學雜費減免有2種,一種為身分類減免,另一種為所得類減免:
1.身分類減免:以持有政府核發的各類證明文件申請,有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請勿申請)、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等類別。詳細資訊請至服務項目-學雜費減免-學雜費減免專區查詢。
2.所得類減免:即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需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申請助學金時,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詳細資訊請至服務項目-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查詢。
若您持有政府核發的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可以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的減免類別。特殊境遇家庭資格請參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文件申請可洽各縣市政府。
若您未具上列資格而家庭所得在70萬元以下,可以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減免,詳細資格請見服務項目-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
可以。學雜費減免與獎學金性質不同,不衝突。
農漁會獎學金、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等皆屬於政府助學金性質,因此前述多項僅能擇一擇優辦理,不得重複申請。
可以,申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學校「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辦理,信封請署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申請減免)。
● 助學措施-校內外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因項目繁多,申請資格不同,請善用服務項目-校內/外獎助學金-校內外獎助學金相關資訊查詢。
1.校內獎助學金:請於規定時間內備齊申請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上學期10月5日前/下學期3月8日前)辦理。
2.校外獎助學金:
(1)自行送件:請依校外獎助單位公告截止日前送件申請。
(2)學校集體送件:請依生輔組公告收件截止日前送件申請。
1.校內獎助學金:陳龔銀杏女士紀念獎學金、陳榮華博士獎學金(第2類)非經濟弱勢學生亦可申請。
※部分系所針對研究生另訂有獎學金規定,詳情可洽各系所承辦人。
※教務處另訂有學生學行優良獎勵要點、校外競賽表現傑出學生獎勵要點、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要點,同學在學期間若符合獎勵資格,將可獲得學雜費減免或獎學金補助,詳情可至本校教務處網站查詢。
※研究發展處設有學生1+4證照獎勵,針對語言、專業能力之證照均設有獎勵金可供申請,詳情可至本校研發處網站查詢。

2.校外獎助學金:部分校外獎助學金不以經濟弱勢為申請必要條件,同學可至學務處-助學專區-校內/外獎助學金-校內外獎助學金相關資訊查詢
1.校內獎助學金:上學期12月撥款,下學期6月撥款。
2.校外獎助學金:依各校外獎助單位撥款時間為準。
可以。弱勢助學金為學雜費減免性質,與校內外獎助學金不衝突,可以同時申請。
● 助學措施-就學貸款
1.線上申請:開放申請時間內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填寫並列印就貸申請書。
2.對保:臨櫃對保或線上對保。
3.繳回學校存執聯:開學前將就學貸款第2聯繳回生活輔導組。
請上「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查詢當學期註冊繳費單,並下載列印作為貸款對保用。
研究生入學前2年(即2年級以前),註冊繳費單每學期均提供15個學分的費用供貸款用。
一般生1個學分費為1,540元;在職專班1個學分費為4,621元(少部分費用更高:如EMBA專班),相關費用詳見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
不能。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截止日前完成對保,並將申請書送回學校憑辦。
對保完成後,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學校收執聯)繳回學校,於開學日完成註冊後,學校將於2個月後,另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補繳費用。
生活費款項限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學生得申請,應攜帶證明至銀行臨櫃加貸。
就學貸款自申請後,經銀行對保、學校審核、請款、對帳等,需耗時2-3個月,故每學期開學後經2-3個月後,才會撥退學生帳戶。(上學期約11月底、下學期約4月底)
可以。請上學務處-服務項目-就學貸款,下載借支申請書(書籍費、外宿費及生活費)。
● 健康檢查
團體健康檢查是現場發放號碼牌不需提前預約

此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需完成健康檢查才能入住學校宿舍』

詳情請見「學生健康檢查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