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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 22 十月 2025 14:21

拒絕購買及販售藝文表演票券黃牛票

一、教育部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二、請勿購買黃牛票、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