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簡宏珊

簡宏珊

捐血活動歡迎大家來參加

時間:114/2/26(三)、114/6/4(三) 09:30~16:30

地點:活動中心中庭

基本救命術急救人員訓練

學成後好康看過來:
✨可以幫忙架站賺錢
✨社團、球隊架站不求人


活動日期:

第一梯次:1140315()

第二梯次:1140517()


報名截止時間:第一梯114年3月12日/第二梯114年5月14日,中午12時截止受理。
報名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衛生教育組
繳交文件:報名表、1吋 or 2吋照片兩張
費用:新臺幣400元整
(通過測驗可全額退費400元補助)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有關教育部「112-114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資訊系統維運及健康資料分析計畫」,本校113學年度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聲明【網路公告版】

教育部訂有「112-114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資訊系統維運及健康資料分析」計畫,其目標乃為建立全國大專校院學生之健康狀況與健康行為監測系統並進行資料分析、建立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自主管理之機制,以作為學校健康管理、健康促進以及政府政策分析與擬訂之依據。本校將提供113學年度經加密而無法辨識個人的學生層級健康檢查、生活型態及自我健康評估相關資料給予教育部以及計畫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由該校透過其所建置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資訊系統進行資料分析,除確保本校學生健康檢查相關資料之安全與品質外,並提升學校衛生相關工作之效能。

一、法規依據:

(一)依《學校衛生法》第8條規定,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必要時,得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臨時健康檢查或特定疾病檢查。

(二)依《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學校應將學生健康檢查及矯治結果,依規定格式予以記錄,並建檔、統計。

(三)本校及教育部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8條、第9條、第15條、第16條、第19條、第20條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告知等規定辦理。

 

二、蒐集、處理、利用及目的內外使用:

(一)本校依《學校衛生法》第8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8條、第9條、第15條、第19條,參與上述教育部計畫,於特定目的內蒐集及利用相關資料:

1. 一般個人資料:依《學校衛生法》第8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或第19條之特定目的規定辦理。

2. 特種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辦理蒐集、處理、利用及告知事宜。

(二)教育部基於公共利益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之需要、依據《學校衛生法》之旨趣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第5款及第9條第2項第4款,而蒐集及主張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1. 一般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或第20條之特定目的外利用規定辦理。

2. 特種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辦理蒐集、處理、利用及告知事宜。

三、健檢資料之類別說明:

(一)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2項,第8條第1項與其施行細則第10條第1款有關法定職務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上述學生健康個資;其中包括但並不限於:依據「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民國101年10年01日施行)之特定目的:○一二公共衛生或傳染病防治、○六四保健醫療服務、○七二政令宣導、○七三政府資訊公開、檔案管理及應用、一○九教育或訓練行政、一五六衛生行政、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一五九學術研究,而蒐集、處理及利用識別類之C○○一辨識個人者;特徵類之C○一一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聲明

 

有關教育部「112-114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資訊系統維運及健康資料分析計畫」本校112學年度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聲明【網路公告版】

個人描述、C○一二身體描述、C○一三習慣、C○一四個性;健康與其他類之C一一一健康紀錄…等等。

(二)本校擬提供之資料詳細內容如附件,其中,學生基本資料僅提供下列欄位予教育部:學校代號、學生學制別、出生年份、出生月份、血型、性別及戶籍縣市。教育部針對以上之去識別化之特種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5款規定辦理,一般個人資料依據同法第16條及第20條辦理。

 

四、健檢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本校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及第2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2條,本校依教育部之建議,遵循標準作業流程進行學生層級資料加密之工作,上傳至教育部建置之「大專校院教職員工生健康雲端管理系統」,並僅提供教育部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進行資料分析。後續所進行之資料統計分析,不會以個人資料的方式呈現。

(二)教育部之計畫存續期間內,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皆限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對象限於學生、職權人員與獲授權人員。

(三)教育部將運用上述資料進行政策分析,分析時將不會以個人的資料呈現,而是以全國或依性別、年齡分層、學校公私立別、學校地理區域別、學生戶籍縣市、學生學制,以及教育部因政策需求而需進行分析之健康檢查及生活型態項目方式呈現。資訊流通仍具有風險;如本政策聲明所示,本計畫對於當事人資料已盡安全維護義務,在此敘明。

 

五、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本項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得免告知。

(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規定,當事人於就其個人資料可行使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另學生若不願意將上述統計資料提供給教育部,則可告知本校相關單位,且將不會影響其權益。

 

六、公告聲明:本校依據教育部建議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第1、2、4款與第2項、第8條、第9條第2項第4款,就上述之目的外利用,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誠信原則及比例原則之旨趣,將上述相關資料公告於本校健康中心網站。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聲

 

 

本校特約醫院「芳仁牙醫診所」
因『搬遷新址‧更換負責人』
自113年12月25日起終止優惠合作特約

113年9年25日 (三) 9:00-16:00 學校活動中心中庭有捐血活動--麥當勞熱血行動!
1.完成捐血者,即贈大麥克貴賓卷乙份
2.完成前50名首捐者,加贈麥當勞抖陣熱血環保袋

報名方式:攜帶身分證至當場報名

一、旨揭「獅子會」,為世界最大公益社團之一,本次舉辦旨揭活動,透過參賽作品,傳達理念、想法、情感及故事等,宣導器官捐贈理念,鼓勵行善至終之生命教育意義。


二、旨揭大賽活動,自即日起開始報名,至113年4月30日(週二)晚上11時59分截止收件;活動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7b265e7ed7ca6348 ),於5月15日公布得獎名單,5月29日辦理頒獎典禮,

登革熱預防

Jul 09, 2024

為落實預防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敬請各單位依「本校因應登革熱疫情應變計畫」防疫策略加強校園環境巡查及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工作並完成線上登革熱自我檢查表。

網站連結:https://asx.yuntech.edu.tw/index.php/2020-02-26-09-23-21

● 完善就學
完善就學計畫補助對象:請參閱連結 https://reurl.cc/Gpv4Lx

*每學期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時程及詳細資訊請參閱連結 (https://reurl.cc/A2a4W3)  
申請辦法及時程:詳見安心就學獎學金實施要點 。

獎學金金額:36,000元/學期。
● 學生宿舍-床位類
1.本校原則上保留床位供新生住宿,除因新生註冊人數超過原保留男、女生床位數量時,必須經由抽籤決定住宿床位,請所有新生務必上網登錄申請住宿抽籤(若無上網登錄者,視同放棄住宿抽籤),以因應必須抽籤時之需,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2.宿舍床位安排順序悉依:免抽籤學生→四年制一年級→轉學生第一年者(含復學生)→二年制三年級。
3.研究生宿舍申請採紙本登記、電腦抽籤,本年度在碩士生辦理驗證報到時,同時受理申請研究生宿舍。
請在規定時間內檢附相關文件繳交至宿委會,審核通過即有免抽資格,但仍須上網申請住宿。
1.線上申請。
2.四技及二技新生均請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完成新生綜合基本資料登錄,並依程序申請宿舍(學務系統住宿申請)。
1.研究生宿舍新生申請採紙本登記、電腦抽籤。
2.請於公告申請期間內至學務處-服務項目-學生宿舍各類表格-宿舍各類表格,下載並填妥「學生宿舍研究生新生住宿申請表 」,擲送學生宿舍服務中心,或以掛號或限時掛號寄至學生宿舍服務中心。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郵寄明細:640301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生宿舍服務中心(研究所)」。
1.線上申請。
2.轉學生與新生同,需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完成上綜合基本資料登錄,並依程序申請宿舍(學務系統住宿申請)。
1.復學生以紙本申請宿舍。
2.請依公告時間傳真學生宿舍服務中心憑辦,傳真電話:05-5312191。
3.傳真後請撥打05-5342601轉3787確認(上班時間週一至五9:00-17:00),以利登記。

否,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6點規定,新生本人領有身障證明始具住宿免抽籤資格。
雲科大首頁-新生入學服務網-住宿資訊-新生宿舍申請結果查詢。
請同學借電腦上網申請,或留下個人資料後,由學校寄發新生住宿床位申請表,並於公告時間內寄回(以郵戳為憑)或傳真到學生宿舍服務中心(傳真電話:05-5312191),並撥打05-5342601轉3787確認(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點至17點)。以利登記。
● 學生宿舍-費用類
1.已辦理本校學雜費減免者,無需提出申請,由生輔組依減免名單辦理補助作業。
2.未向本校辦理學雜費減免,但具低收入戶資格者,攜帶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至生輔組辦理補助申請。 
1. 大學部晨康冷氣房每學期7,750元,冷氣房每學期8,405元,冷氣套房每學期10,280元。研究所D2棟(男生宿舍)每人每學期$11,188元,研究所G棟(男女生分層住宿)每人每學期$11,280元(研究生宿舍均為冷氣房,冷氣電費亦需自付)。
2. 寒暑假期間若有申請住宿者,費用另依生輔組公告訊息另行繳費。
3. 每學年於第1學期時另收住宿保證金$1,800元,於第2學期離宿後,若完成離宿環境整理、鑰匙繳回、戶上公共用品無損壞時,退還學生在校登記之帳戶內。
4.住宿費會依實際需求進行調整。
※住宿費用及保證金與學雜費是分開繳交。
1. 研究生新生由台銀網站下載繳費單,有住宿者,繳費單內會顯示住宿費用。
2. 大學部新生由台銀網站下載繳費單。
3. 未住宿的學生,請勿下載『住宿繳費單』繳費。
1.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14條規定辦理。
2.請至服務項目-宿舍各類表格-宿舍各類表格下載區下載學生宿舍退宿申請表,並依規定工作日內完成申請,逾期申請不退費。剩餘住宿費將經由會計系統匯入個人帳戶。
1.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14點辦理。
2.每學年第1學期時所收住宿保證金,在第2學期離宿後,完成離宿環境整理、鑰匙繳回、確認戶上公共用品無損壞時,由生輔組造冊退還學生在校登記之帳戶內。
3.公告確定住宿床位者,住宿未滿一年即申請退宿(含入住前申請)、因違反宿舍相關規定而遭退宿處分者等,不予退還保證金。
※尚未登記帳戶資料的同學,請先至出納組完成帳戶建置,以利撥還款項。
● 學生宿舍-設備類
大學部宿舍均為4人房;研究所為2人房,內部環境點選此連結參閱。
每戶皆有脫水機和室內晾衣間,各區備有RO純水機、自助式烘洗衣機、飲料販賣機、交誼廳、自修室等。
大學部男生宿舍A1半棟(冷氣套房)、A2、A3、C1、C2、C3、D1、D3棟及女生宿舍B1(冷氣套房)、B2、B3、E、F棟均為冷氣房,研究所則均為冷氣房。
學生宿舍熱水供應時間自晚上18:00時起至凌晨01:00時止。
學生宿舍提供每位住宿生一個固定IP,本校為防止住宿生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規定,宿舍網路均有嚴格的使用規範,相關訊息可點選網管小組網頁參閱。晨康宿舍每日00:00~06:00AM時,暫停提供網路服務。
● 學生宿舍-生活類
學生宿舍每天會有管理員/保全24小時值勤,學生有住宿相關問題可撥校內分機2097(值班管理員)解決。
宿舍各區均設有門禁系統,進出入均需刷卡,但沒有時間管制,住宿生離開宿舍請隨身攜帶卡片及鑰匙。
禁止異性進入宿舍,經查屬實將依校規處份並立即退宿;若有需要異性進入協助,可向學生宿舍服務中心申請並著臨時會客背心,進入時間基本為1小時,且晚上8點之後不能再申請。
學生宿舍旁有一間員生餐廳,龍潭路二側也有多家校外餐飲店。
1.學生宿舍每學年均有回收舊腳踏車,並於開學後由環科中心進行拍賣,每輛訂價約新台幣100元,上學期預計在10月辦理。
2.學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時段,宿舍A區和B區車棚之間或宿舍B區和C區之間會有校外廠商賣腳踏車及提供維修服務。
每位新生都會發一張腳踏車牌,請將貼紙貼在腳踏車明顯位置上。若腳踏車牌遺失,開學後周一至周五晚上7點至9點到宿委會值班台申請(需工本費20元)。
本校規定不得騎乘機車進校內,研究生宿舍後方設有停車場,住宿生可將機車放置該處,另外宿舍區內除工程或郵件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宿舍區內。
1. 依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生活規範第9條第3項規定「不得私自裝接未經學校同意之電器,如冷氣、冰箱、電磁爐、電鍋、電視等。」
2. 可自帶電器用品:每人1個檯燈、1台電風扇。
※若欲申請使用冰箱,請先填具家電使用申請表向服務中心申請核准後才可使用,且設備需自備。
學生宿舍是屬於禁菸場所,依行政院衛生署規定自98年1月11日起,全國大專校院室內必須全面禁菸,除於學校規劃吸菸區外,一律不得吸菸。若於宿舍區發現吸菸者,規勸不聽者將依法予以退宿(吸菸有害身體健康,請同學及早戒菸)。
1.學生宿舍設有郵件處理中心(C2地下室)協助處理住宿生信件及包裹。
2.服務時間:
(1)週一至週五(例假日休息)
(2)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每日13:30-14:30為行政作業時間,暫停服務
※寒暑假期間下午服務時間至17:00止
3.掛號、包裹或宅配等郵件由郵件中心發出電子信件通知單後,住宿生憑學生證領件,一般平信則由管理員每天發放到住宿生住宿位置一樓郵件箱內,
※寄件地址範例: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雲科大學生宿舍B1205(宿舍床位)○○○(姓名)9023505(學號)收。
※為利信件早日收到,請務必註明宿舍床位、姓名及學號。
學生宿舍設有郵件處理中心網站,住宿生可至網站查詢是否有郵件寄到校內,若郵件寄到校後二星期內無人領取,郵件中心則會將郵件退件。
● 助學措施-弱勢助學計畫
不行哦!

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等)者,不得再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有關第2學期提早入學之研究生申請弱勢助學金一事,申請與發放說明如下:
1.申請:於次學年度第1學期(9月)申請。
2.畢業當學期發放方式:依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第1點第1項第3款補助範圍:「學生完成上學期學業後下學期不再就學者,核發 1/2 補助金額。」,若同學於第1學期畢業,本組將於畢業當年5月造冊,採匯款方式核發 1/2 補助金額。
1.學雜費減免分2種,分別依身分別、年收入減免(二擇一),因作業時程不同且使用相同系統,弱勢助學金非開放申請時間無法申請,請於開學後再提出申請。
2.弱勢助學金每學年僅申請一次,均於上學期申請。
不可以,大一服務學習為本校必修零學分課程,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之生活服務學習不同。
● 助學措施-學雜費減免
1.線上申請,紙本繳件。
2.請在系統開放期間內,至單一入口服務網-總務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申請。
先確認您符合哪一類的資格,學雜費減免有2種,一種為身分類減免,另一種為所得類減免:
1.身分類減免:以持有政府核發的各類證明文件申請,有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請勿申請)、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等類別。詳細資訊請至服務項目-學雜費減免-學雜費減免專區查詢。
2.所得類減免:即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需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申請助學金時,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詳細資訊請至服務項目-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查詢。
若您持有政府核發的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可以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的減免類別。特殊境遇家庭資格請參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文件申請可洽各縣市政府。
若您未具上列資格而家庭所得在70萬元以下,可以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減免,詳細資格請見服務項目-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
可以。學雜費減免與獎學金性質不同,不衝突。
農漁會獎學金、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等皆屬於政府助學金性質,因此前述多項僅能擇一擇優辦理,不得重複申請。
可以,申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學校「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辦理,信封請署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申請減免)。
● 助學措施-校內外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因項目繁多,申請資格不同,請善用服務項目-校內/外獎助學金-校內外獎助學金相關資訊查詢。
1.校內獎助學金:請於規定時間內備齊申請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上學期10月5日前/下學期3月8日前)辦理。
2.校外獎助學金:
(1)自行送件:請依校外獎助單位公告截止日前送件申請。
(2)學校集體送件:請依生輔組公告收件截止日前送件申請。
1.校內獎助學金:陳龔銀杏女士紀念獎學金、陳榮華博士獎學金(第2類)非經濟弱勢學生亦可申請。
※部分系所針對研究生另訂有獎學金規定,詳情可洽各系所承辦人。
※教務處另訂有學生學行優良獎勵要點、校外競賽表現傑出學生獎勵要點、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要點,同學在學期間若符合獎勵資格,將可獲得學雜費減免或獎學金補助,詳情可至本校教務處網站查詢。
※研究發展處設有學生1+4證照獎勵,針對語言、專業能力之證照均設有獎勵金可供申請,詳情可至本校研發處網站查詢。

2.校外獎助學金:部分校外獎助學金不以經濟弱勢為申請必要條件,同學可至學務處-助學專區-校內/外獎助學金-校內外獎助學金相關資訊查詢
1.校內獎助學金:上學期12月撥款,下學期6月撥款。
2.校外獎助學金:依各校外獎助單位撥款時間為準。
可以。弱勢助學金為學雜費減免性質,與校內外獎助學金不衝突,可以同時申請。
● 助學措施-就學貸款
1.線上申請:開放申請時間內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填寫並列印就貸申請書。
2.對保:臨櫃對保或線上對保。
3.繳回學校存執聯:開學前將就學貸款第2聯繳回生活輔導組。
請上「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查詢當學期註冊繳費單,並下載列印作為貸款對保用。
研究生入學前2年(即2年級以前),註冊繳費單每學期均提供15個學分的費用供貸款用。
一般生1個學分費為1,540元;在職專班1個學分費為4,621元(少部分費用更高:如EMBA專班),相關費用詳見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
不能。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截止日前完成對保,並將申請書送回學校憑辦。
對保完成後,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學校收執聯)繳回學校,於開學日完成註冊後,學校將於2個月後,另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補繳費用。
生活費款項限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學生得申請,應攜帶證明至銀行臨櫃加貸。
就學貸款自申請後,經銀行對保、學校審核、請款、對帳等,需耗時2-3個月,故每學期開學後經2-3個月後,才會撥退學生帳戶。(上學期約11月底、下學期約4月底)
可以。請上學務處-服務項目-就學貸款,下載借支申請書(書籍費、外宿費及生活費)。
● 健康檢查
團體健康檢查是現場發放號碼牌不需提前預約

此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需完成健康檢查才能入住學校宿舍』

詳情請見「學生健康檢查須知

© 2020 》 National Yunl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signed by: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 Center  

意見信箱   雲科總機:05-5342601   資通安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