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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就學
完善就學計畫補助對象: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低收入戶學生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中低收入戶學生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原住民學生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需佐證)
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學生(需佐證)

如有具以上資格卻因其他因素無法申請學雜費減免,請聯繫承辦人。
*安心就學獎學金,維持每學期36,000元。
*每人可申請多項學習補助金(含安心獎學金),額滿為止。
*安心就學獎學金僅開放大學部學生申請(不含在職生、延修生),不受理研究生申請。
*計畫執行期間,相關獎助學金提醒與作業繳交期限,請注意群組公告與Eclass課程中確認詳細說明或請洽學務處承辦窗口。
申請辦法:詳見安心就學獎學金實施要點

申請說明:符合申請資格者請至Eclass課程中確認詳細說明。

項目金額:36,000元
● 學生宿舍-床位類
1.本校原則上保留床位供新生住宿,除因新生註冊人數超過原保留男、女生床位數量時,必須經由抽籤決定住宿床位,請所有新生務必上網登錄申請住宿抽籤(若無上網登錄者,視同放棄住宿抽籤),以因應必須抽籤時之需,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2.宿舍床位安排順序悉依:免抽籤學生→四年制一年級→轉學生第一年者(含復學生)→二年制三年級。
3.研究生宿舍申請採紙本登記、電腦抽籤,本年度在碩士生辦理驗證報到時,同時受理申請研究生宿舍。
請在規定時間內檢附相關文件繳交至宿委會,審核通過即有免抽資格,但仍須上網申請住宿。
1.線上申請。
2.四技及二技新生均請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完成新生綜合基本資料登錄,並依程序申請宿舍(學務系統住宿申請)。
1.研究生宿舍新生申請採紙本登記、電腦抽籤。
2.請於公告申請期間內至學務處-服務項目-學生宿舍各類表格-宿舍各類表格,下載並填妥「學生宿舍研究生新生住宿申請表 」,擲送學生宿舍服務中心,或以掛號或限時掛號寄至學生宿舍服務中心。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郵寄明細:640301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生宿舍服務中心(研究所)」。
1.線上申請。
2.轉學生與新生同,需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完成上綜合基本資料登錄,並依程序申請宿舍(學務系統住宿申請)。
1.復學生以紙本申請宿舍。
2.請依公告時間傳真學生宿舍服務中心憑辦,傳真電話:05-5312191。
3.傳真後請撥打05-5342601轉3787確認(上班時間週一至五9:00-17:00),以利登記。

否,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6點規定,新生本人領有身障證明始具住宿免抽籤資格。
雲科大首頁-新生入學服務網-住宿資訊-新生宿舍申請結果查詢。
請同學借電腦上網申請,或留下個人資料後,由學校寄發新生住宿床位申請表,並於公告時間內寄回(以郵戳為憑)或傳真到學生宿舍服務中心(傳真電話:05-5312191),並撥打05-5342601轉3787確認(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點至17點)。以利登記。
● 學生宿舍-費用類
1.已辦理本校學雜費減免者,無需提出申請,由生輔組依減免名單辦理補助作業。
2.未向本校辦理學雜費減免,但具低收入戶資格者,攜帶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至生輔組辦理補助申請。 
1. 大學部晨康冷氣房每學期7,750元,冷氣房每學期8,405元,冷氣套房每學期10,280元。研究所D2棟(男生宿舍)每人每學期$11,188元,研究所G棟(男女生分層住宿)每人每學期$11,280元(研究生宿舍均為冷氣房,冷氣電費亦需自付)。
2. 寒暑假期間若有申請住宿者,費用另依生輔組公告訊息另行繳費。
3. 每學年於第1學期時另收住宿保證金$1,800元,於第2學期離宿後,若完成離宿環境整理、鑰匙繳回、戶上公共用品無損壞時,退還學生在校登記之帳戶內。
4.住宿費會依實際需求進行調整。
※住宿費用及保證金與學雜費是分開繳交。
1. 研究生新生由台銀網站下載繳費單,有住宿者,繳費單內會顯示住宿費用。
2. 大學部新生由台銀網站下載繳費單。
3. 未住宿的學生,請勿下載『住宿繳費單』繳費。
1.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14條規定辦理。
2.請至服務項目-宿舍各類表格-宿舍各類表格下載區下載學生宿舍退宿申請表,並依規定工作日內完成申請,逾期申請不退費。剩餘住宿費將經由會計系統匯入個人帳戶。
1.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14點辦理。
2.每學年第1學期時所收住宿保證金,在第2學期離宿後,完成離宿環境整理、鑰匙繳回、確認戶上公共用品無損壞時,由生輔組造冊退還學生在校登記之帳戶內。
3.公告確定住宿床位者,住宿未滿一年即申請退宿(含入住前申請)、因違反宿舍相關規定而遭退宿處分者等,不予退還保證金。
※尚未登記帳戶資料的同學,請先至出納組完成帳戶建置,以利撥還款項。
● 學生宿舍-設備類
大學部宿舍均為4人房;研究所為2人房,內部環境點選此連結參閱。
每戶皆有脫水機和室內晾衣間,各區備有RO純水機、自助式烘洗衣機、飲料販賣機、交誼廳、自修室等。
大學部男生宿舍A1半棟(冷氣套房)、A2、A3、C1、C2、C3、D1、D3棟及女生宿舍B1(冷氣套房)、B2、B3、E、F棟均為冷氣房,研究所則均為冷氣房。
學生宿舍熱水供應時間自晚上18:00時起至凌晨01:00時止。
學生宿舍提供每位住宿生一個固定IP,本校為防止住宿生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規定,宿舍網路均有嚴格的使用規範,相關訊息可點選網管小組網頁參閱。晨康宿舍每日00:00~06:00AM時,暫停提供網路服務。
● 學生宿舍-生活類
學生宿舍每天會有管理員/保全24小時值勤,學生有住宿相關問題可撥校內分機2097(值班管理員)解決。
宿舍各區均設有門禁系統,進出入均需刷卡,但沒有時間管制,住宿生離開宿舍請隨身攜帶卡片及鑰匙。
禁止異性進入宿舍,經查屬實將依校規處份並立即退宿;若有需要異性進入協助,可向學生宿舍服務中心申請並著臨時會客背心,進入時間基本為1小時,且晚上8點之後不能再申請。
學生宿舍旁有一間員生餐廳,龍潭路二側也有多家校外餐飲店。
1.學生宿舍每學年均有回收舊腳踏車,並於開學後由環科中心進行拍賣,每輛訂價約新台幣100元,上學期預計在10月辦理。
2.學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時段,宿舍A區和B區車棚之間或宿舍B區和C區之間會有校外廠商賣腳踏車及提供維修服務。
每位新生都會發一張腳踏車牌,請將貼紙貼在腳踏車明顯位置上。若腳踏車牌遺失,開學後周一至周五晚上7點至9點到宿委會值班台申請(需工本費20元)。
本校規定不得騎乘機車進校內,研究生宿舍後方設有停車場,住宿生可將機車放置該處,另外宿舍區內除工程或郵件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宿舍區內。
1. 依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生活規範第9條第3項規定「不得私自裝接未經學校同意之電器,如冷氣、冰箱、電磁爐、電鍋、電視等。」
2. 可自帶電器用品:每人1個檯燈、1台電風扇。
※若欲申請使用冰箱,請先填具家電使用申請表向服務中心申請核准後才可使用,且設備需自備。
學生宿舍是屬於禁菸場所,依行政院衛生署規定自98年1月11日起,全國大專校院室內必須全面禁菸,除於學校規劃吸菸區外,一律不得吸菸。若於宿舍區發現吸菸者,規勸不聽者將依法予以退宿(吸菸有害身體健康,請同學及早戒菸)。
1.學生宿舍設有郵件處理中心(C2地下室)協助處理住宿生信件及包裹。
2.服務時間:
(1)週一至週五(例假日休息)
(2)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每日13:30-14:30為行政作業時間,暫停服務
※寒暑假期間下午服務時間至17:00止
3.掛號、包裹或宅配等郵件由郵件中心發出電子信件通知單後,住宿生憑學生證領件,一般平信則由管理員每天發放到住宿生住宿位置一樓郵件箱內,
※寄件地址範例: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雲科大學生宿舍B1205(宿舍床位)○○○(姓名)9023505(學號)收。
※為利信件早日收到,請務必註明宿舍床位、姓名及學號。
學生宿舍設有郵件處理中心網站,住宿生可至網站查詢是否有郵件寄到校內,若郵件寄到校後二星期內無人領取,郵件中心則會將郵件退件。
● 助學措施-弱勢助學計畫
不行哦!

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等)者,不得再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有關第2學期提早入學之研究生申請弱勢助學金一事,申請與發放說明如下:
1.申請:於次學年度第1學期(9月)申請。
2.畢業當學期發放方式:依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第1點第1項第3款補助範圍:「學生完成上學期學業後下學期不再就學者,核發 1/2 補助金額。」,若同學於第1學期畢業,本組將於畢業當年5月造冊,採匯款方式核發 1/2 補助金額。
1.學雜費減免分2種,分別依身分別、年收入減免(二擇一),因作業時程不同且使用相同系統,弱勢助學金非開放申請時間無法申請,請於開學後再提出申請。
2.弱勢助學金每學年僅申請一次,均於上學期申請。
不可以,大一服務學習為本校必修零學分課程,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之生活服務學習不同。
● 助學措施-學雜費減免
1.線上申請,紙本繳件。
2.請在系統開放期間內,至單一入口服務網-總務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申請。
先確認您符合哪一類的資格,學雜費減免有2種,一種為身分類減免,另一種為所得類減免:
1.身分類減免:以持有政府核發的各類證明文件申請,有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請勿申請)、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等類別。詳細資訊請至服務項目-學雜費減免-學雜費減免專區查詢。
2.所得類減免:即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需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申請助學金時,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詳細資訊請至服務項目-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查詢。
若您持有政府核發的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可以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的減免類別。特殊境遇家庭資格請參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文件申請可洽各縣市政府。
若您未具上列資格而家庭所得在70萬元以下,可以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減免,詳細資格請見服務項目-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
可以。學雜費減免與獎學金性質不同,不衝突。
農漁會獎學金、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等皆屬於政府助學金性質,因此前述多項僅能擇一擇優辦理,不得重複申請。
可以,申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學校「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辦理,信封請署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申請減免)。
● 助學措施-校內外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因項目繁多,申請資格不同,請善用服務項目-校內/外獎助學金-校內外獎助學金相關資訊查詢。
1.校內獎助學金:請於規定時間內備齊申請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上學期10月5日前/下學期3月8日前)辦理。
2.校外獎助學金:
(1)自行送件:請依校外獎助單位公告截止日前送件申請。
(2)學校集體送件:請依生輔組公告收件截止日前送件申請。
1.校內獎助學金:陳龔銀杏女士紀念獎學金、陳榮華博士獎學金(第2類)非經濟弱勢學生亦可申請。
※部分系所針對研究生另訂有獎學金規定,詳情可洽各系所承辦人。
※教務處另訂有學生學行優良獎勵要點、校外競賽表現傑出學生獎勵要點、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要點,同學在學期間若符合獎勵資格,將可獲得學雜費減免或獎學金補助,詳情可至本校教務處網站查詢。
※研究發展處設有學生1+4證照獎勵,針對語言、專業能力之證照均設有獎勵金可供申請,詳情可至本校研發處網站查詢。

2.校外獎助學金:部分校外獎助學金不以經濟弱勢為申請必要條件,同學可至學務處-助學專區-校內/外獎助學金-校內外獎助學金相關資訊查詢
1.校內獎助學金:上學期12月撥款,下學期6月撥款。
2.校外獎助學金:依各校外獎助單位撥款時間為準。
可以。弱勢助學金為學雜費減免性質,與校內外獎助學金不衝突,可以同時申請。
● 助學措施-就學貸款
1.線上申請:開放申請時間內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填寫並列印就貸申請書。
2.對保:臨櫃對保或線上對保。
3.繳回學校存執聯:開學前將就學貸款第2聯繳回生活輔導組。
請上「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查詢當學期註冊繳費單,並下載列印作為貸款對保用。
研究生入學前2年(即2年級以前),註冊繳費單每學期均提供15個學分的費用供貸款用。
一般生1個學分費為1,540元;在職專班1個學分費為4,621元(少部分費用更高:如EMBA專班),相關費用詳見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
不能。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截止日前完成對保,並將申請書送回學校憑辦。
對保完成後,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學校收執聯)繳回學校,於開學日完成註冊後,學校將於2個月後,另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補繳費用。
生活費款項限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學生得申請,應攜帶證明至銀行臨櫃加貸。
就學貸款自申請後,經銀行對保、學校審核、請款、對帳等,需耗時2-3個月,故每學期開學後經2-3個月後,才會撥退學生帳戶。(上學期約11月底、下學期約4月底)
可以。請上學務處-服務項目-就學貸款,下載借支申請書(書籍費、外宿費及生活費)。
● 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是將「服務」與「學習」相互結合,讓學生在「服務」過程中能獲得「學習」的效果,也就是「從做中學」的概念,是一種體驗教育方法。
讓學生於各單位服務過程中學習「守時、態度、責任、同理心及團隊合作」的精神,從「做中學」培養良好品格及愛校盡責之價值觀。
請在註冊組公告辦理期限內,至表單下載→新生服務學習(服學生)→服務學習課程抵免,下載「服務學習抵免申請表」,填列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歷年成績單、原學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經系主任核章後,送服學組彙辦。
身障生或有重大傷病卡者,得於開學後二週內至表單下載→新生服務學習(服學生)→身障生免修服務學習申請,下載「身障生免修服學申請表」,填列後送服務組彙辦。  
請至表單下載→新生服務學習(服學生)→服學講座_臺北e大志工訓課程操作手冊&影音檔,下載操作手冊及觀看影音連結,並依規定時程完成課程。
準備階段的服學講座_志工訓練課程未於每學期規定時間內完成者,須以服務時數6小時數補足。
如同學在入學前已取得志工基礎訓及志工特殊證書,得依服學組規定時間至表單下載→新生服務學習(服學生)→志工訓練時數抵免申請,下載「志工訓練時數抵免申請表」,填列後,檢具志工訓證書或志願服務紀錄冊,於規定時間內向服學組申請。上學期辦理志工基礎訓抵免,下學期辦理志工特殊訓抵免,上下學期不得互抵。
請至單一入口→學務資訊系統→服務學習→服務學習系統→查詢各單位服務需求資訊→線上報名→單位錄取→前往服務(務必簽到)→服務結束→至系統登錄服務時數(當月時數當月登錄)→各單位督導核審時數(每個月核審)→服學組統計時數。
請服學生確認服務時數有登錄於:
1.服務簽到表
2.服務學習系統
務必完成上述「雙重確認」措施,以免發生服務時數無法查核之遺憾。  
本課程除重修生於暑假可重修外(視情況開暑修課程),新生不得於寒、暑假進行服務,需於學期中完成。
各項服務需求活動經服學組核審通過後,公告於服務學習系統,服學生務必由單一入口→學務資訊系統→服學系統→查詢服務單位及報名,切勿自行找尋單位服務。
1.新生:請交給各班「服務學習TA」(服學組召募並於期初公告各班名單),但若遲交時,請自行交至學務處服務學習組辦公室(活動中心2樓GA244)。
2.重修生及轉學生:請自行交至學務處服務學習組辦公室(活動中心2樓GA244)。
1.服學組辦公室:請至本校活動中心二樓GA240(雲院書城樓上)
2.電話:05-5342601轉2353
3.Mail:ass@yuntech.edu.tw
● 健康檢查
團體健康檢查是現場發放號碼牌不需提前預約

此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需完成健康檢查才能入住學校宿舍』

詳情請見「學生健康檢查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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