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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景龍

胡景龍

一、114年全民國防教育「暑期戰鬥營」實施計畫等相關訊息如附件,或逕至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s://aode.mnd.gov.tw)參考。
二、請有參加意願的人員,歡迎依附件內容自行完成報名。
一、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研究活動篇1-10、著作權基本概念篇-11~20。
二、何謂「引用」?依我國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謂「引用(quotation)」,若由學術研究的角度來觀察,應是指以一部或全部抄錄的方式利用他人著作,供自己著作參證、註釋或評論之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引用」是在「利用人本身有著作」的前提下,基於參證、註釋或評論等目的,在自己著作中使用他人著作的一部或全部才屬之。此外,兩者間為主從關係,必須以自己著作為主,被利用的他人著作僅是作為輔佐而已。如果沒有自己著作,只是純粹抄錄他人著作,或者一旦扣除抄錄部分,自己作品就變得不完整而不成為一篇著作等情況,都不符合前面著作權法條條文主張合理使用的要件。
三、自著作權法來看,著作權法中沒有使用過「抄襲」這二個字。一般來說,通常所謂的「著作抄襲」,應該是指構成著作「重製權」或「改作權」的侵害。目前多主要從學術引註格式(註明原作者、出版年、原文引用加引號、註明出處頁數)的角度切入,認為只要不符合學術引註格式,即可能構成抄襲,因為未遵守學術撰寫規定,可能造成讀者誤認為某些文字、話語或概念,是該作者所自行創作的成果。(畢恆達,教授為什麼沒告訴我,2005,頁38)
四、因為學術著作多與取得成績、學位或資格有關,故由教育部所公告的「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第3點第2項第1款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第6點規定為例,亦可推知教育部對於學術論文的抄襲,主要是依據各該專業領域的專家學者(也就是各位同學的任課老師)的判斷,而非以著作權法的規定為依據。這也呼應了「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這句話,著作權法只是用以判斷個人創作者在利用他人著作時,是否遵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定,適用於所有同學所從事的著作利用行為,在學術殿堂則顯然有較高的道德標準需要遵守。
五、綜上所述,各位同學於在撰寫學術論文(含專題、報告)引用他人著作內容時,應謹慎為之。

國立政治大學辦理「大專校院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113學年度第6次增能培力研習活動」相關訊息公告

一、舉辦時間:114年5月29日(四) 上午9時30分至12時30分。

二、台北國泰萬怡酒店(蘭花廳)(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號)(另同步辦理線上直播)。(本次實體研習不提供交通接駁,敬請自行前往)

三、參與對象:專家學者、學校教師、軍訓教官、研究人員及對研討議題有興趣者。

四、報名方式:

(一)實體研習: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tVVgYhFKpqSmJqHn6 (以基北宜花區資源中心所屬學校為限)

(二)線上研習: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RrB6DoVdhoDUDqPZ

五、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

一、教育部培訓校安人員(以下稱校安培訓)114年規劃辦理5梯次,各梯次辦理期程、地點及召訓對象說明如下(均為114年度):
(一) 第1梯次:8月25至29日,假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辦理,召訓現職軍訓教官及曾任軍訓教官退伍未滿5年者。
(二) 第2梯次:9月8至19日,假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辦理,召訓各校現職「先用後訓」校安或學務創新人員。
(三) 第3梯次:10月20至31日,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開放大專畢業以上學歷者報名。
(四) 第4梯次:11月17至28日,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開放大專畢業以上學歷者報名。
(五) 第5梯次:12月8至12日,假陸軍專科學校辦理,召訓現職軍訓教官及曾任軍訓教官退伍未滿5年者。
二、 114年校安培訓現職軍訓教官限報名第1、5梯次;現職「先用後訓」校安或學務創新人員亦得報名第3、4梯次。各梯次報名資審作業教育部委請文藻外外語大學承辦,一率採電子檔方式收件,不另收紙本,報名網址:https://csdee.wzu.edu.tw   。
一、舉辦時間:114年5月15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
二、國立政治大學綜合院館三樓演講廳(另同步辦理線上直播)。
三、參與對象:專家學者、學校教師、軍訓教官、行政院動員會報各分類計畫機關、研究生及對研討議題有興趣者,實體及線上各以200人為限。
四、報名方式:請至https://forms.gle/8TQbn5oHBLRpbhJZ7報名。
五、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2日(星期五)止。餘訊息請自行參閱附件。
一、內政部辦理 114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83 年次至 93 年次),申請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案,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單元(最新消息之下)建置「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https://www.ris.gov.tw/military-priorityEnlist/app/early/login)受理申請。
二、優先入營自114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至114年6月9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延緩入營自114年7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至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三、餘相關訊息詳如附件。
一、114年志願役預備軍官班考選簡章等相關訊息如附件。

二、若有徵才說明需求或相關疑問,歡迎致電軍情局招生專線(02-28363989)諮詢。

 
一、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所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或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如隨意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此等重製、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即涉及違法。
二、前述所謂合理使用情形,意即同學掃描、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化整為零之掃描、影印,或任意下載、上傳他人論文等,此等利用行為,即為違法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若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時,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