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學年度大學部學生宿舍暑假住宿申請事宜
依據 本校學生宿舍寒暑假住宿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注意事項:
(一)開放宿舍棟別:男生A3棟、女生F棟,冷氣房(雅房)。
(二)申請暨繳費日期:115年4月27日(一)至115年5月15日(五)16時止。
(三)暑宿床位名單公告:115年5月26日(二)。
(四)暑期住宿期間:自115年6月28日(日)至115年8月26日(三)止,共60日,8月26日(三)早上10點前暑宿離宿,回歸下學期床位後即可住到開學進住日,計10日,總計70日
(五)計費方式:依住宿要點核算每人每日64元(7,955元不含清潔費之學期總價/124天學期總日數),不論申請住宿天數長短,一律應繳4,480元(計70日)和保證金500元(含鑰匙120元、清潔未復原300元、公物毀損等),合計4,980元。冷氣卡請自行至郵件中心購買,未用完者可登記退費;住宿費不含清潔費,請自行維護宿舍環境。
(六) 繳費說明:
主旨:公告114學年度學生宿舍暑假營隊申請事宜
依據:
一、 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要點。
二、 本校學生宿舍寒暑假住宿要點。
公告事項:
一、114學年度暑假營隊住宿自4月27日(一)開放申請,請盡早提出申請,以免向隅。
(補充說明:本學年度暑假期間,因E棟冷氣更換工程與B3棟鍋爐更換工程,無法提供住宿,女宿床位數量有限,額滿則不再受理。)
二、可提供營隊住宿時間:115年7月6日(一)至8月2日(日)。本學期最晚離宿日為6月28日,離宿後一週需進行簡易清潔,不開放營隊申請。
三、申請流程:請逕至生輔組表單下載填寫「寒暑假校內營隊住宿申請表」,並送至宿舍服務中心,115年5月15日(五)停止受理申請。
依據學生宿舍管理要點
一、申請時間及方式:
115年4月20日(一)至5月1日(五)23:00前,請至單一入口網→學務資訊系統→住宿→學生宿舍申請系統→住宿申請線上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115年4月28日(二)前,免抽生須自行繳交免抽籤入住申請書與相關證明文件並上網登錄申請,否則視同放棄免抽資格。(免抽生含低收入戶、身障生、114-2申請遞補之合約未到期者)
115年5月5日(二) 公布正取名單順序與遞補申請方式。
115年5月8日(五)前請正取者繳交合約書(兩份),逾期未繳者,將視同放棄床位,將進行遞補。(可郵寄合約書,郵戳為憑)
遞補名單將於115年5月15日(五)公布於生輔組網站。
115年5月26日(二)公布115學年度舊生床位。
二、申請資格:
本校博、碩士生皆可申請。有退宿紀錄者,不予申請(休學或交換回國復學者不在此限。)
三、床位分配:男生80,女生80,均為冷氣房,2人一室。
親愛的同學們好:
本校於本年度抽籤說明會中提供之115學年度抽籤數據,依循往年計算方式推估男女生保留床位數。長期以來,各房型配置會依據當年度實際住宿需求及整體資源狀況採彈性調整方式辦理。
訂於3月25日(星期三)召開第二次學生宿舍申請說明會,由學務長親自主持,針對本次抽籤作業執行情形、調整策略及相關配套措施進行完整說明,以增進學生理解與溝通。
針對115學年度宿舍改建房型分配比例一事,學校已綜合各方意見審慎檢討。
考量過去年度舊生於改建房型之中籤比例約為七成,本次因為溝通資訊與時間落差僅公布兩成中籤率確實造成同學間期待落差,尤其對於長期投入宿舍服務、累積點數之同學影響較大,學校深表理解與重視。
近年配合關懷整體學生之政策方向,持續就各項住宿資源配置尋求平衡,並進行滾動式調整。本次於抽籤資源配置規劃上,因為溝通時間與資訊落差,未能及時準確發布,讓同學們擔憂了,深感抱歉。
本次(115學年度)房型分配仍秉持改善校園住宿分配公平性等政策,並維持宿舍志工幹部與服務同學們對宿舍制度之信任與持續投入,校方規劃115學年度舊生住宿抽籤機制與床位資源配置調整,將改建宿舍床位配置比例仍保留50%為舊生申請使用,兼顧新舊生住宿需求,以符合全校對校內住宿需求學生們的期待。
經整體評估後,115學年度將調整為:提供舊生268床(約50%)之改建房型名額。
本次調整係基於以下考量:
本校學生宿舍駐點清潔費調整公告
1.本校學生宿舍自107年年全面實施駐點清潔以來,歷經7年因物價不斷上漲,導致駐點清潔費用預算每年不斷增加,為平衡收支預定於114年08月01日(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起調漲學生宿舍駐點清潔費用,調整金額如下:
(1).研究生宿舍G棟:原為每學期300元,調整後金額為每學期433元。
(2).一般房(A、B、C、D、E、F區宿舍-A1/B1棟除外): 原為每學期450元,調整後金額為每學期650元。
(3).套房式(A1、B1棟): 原為每學期225元,調整後金額為每學期325元。
相關費用調整後金額請參閱本校學務處/生輔組-宿舍住宿費用相關項目。
2.本費用調整於114年6月9日業經113學年度第二次學生事務會議討論通過,並簽請校長同意後實行。
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為只要申請校內住宿者即享有的補助(無須另外申請),而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校外租屋補助)為須本人主動申請之補助,但兩者不可重複請領,經查驗發現重複者,則會被要求取消/補繳校外租金補助金額。
舉例:
113-1(9月-1月)申請校內住宿未退宿/仍持續住宿者,在繳住宿費時已是扣除5000元/7000元補助金額的住宿費,該生9月又另外在校外租房子,並以校外租屋的資料去申請了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校外租屋補助)通過了,開始每月領租屋補助。校方在1月後會提供實際有住宿的名單給教育部登錄後,該生被查到有重複請領補助而被取消校外租屋資格,並被要求繳回重複期間請領的補助金額。
為避免上述重複請領的問題,請同學確認自己補助狀況,如有重複請領的問題,請主動到生輔組詢問並申請取消校內住宿補助,謝謝。
~生輔組提醒您~
113年至117年間,教育部規劃「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並提報行政院會,預計將自113年2月起實施(112-2學期開始),補貼公私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的學生以每名每學期5,000元為原則,住宿生如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則以7,000元為原則。
教育部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規劃一般身分住宿生每名每學期最高補貼5,000元為原則;如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弱勢住宿學生,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則以7,000元為原則。
為便利學校與住宿生申請,作業將由學校於學期開始前依各校宿舍床位數向教育部申請預撥9成補貼款(以一般身分額度核計),同時於申請宿舍的繳費單上,依身分別先預扣補貼額度,住宿生只須繳交補貼後的差額即可,簡化申請作業程序;各校於學期間再依實際申請住宿人數與身分別核算補貼款,並向教育部核結並申請後續補貼款。(依實際學生減免資格)
資訊來源: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21083E42789E16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