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
承 辦 人: | 張凱綸 |
分 機: | 2312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服務名稱: | 就學貸款 |
一、申貸資格(113年2月起適用就學貸款精進措施,詳見:就學貸款項目說明)
二、申請期間:上學期8月中旬至9月開學當日止、下學期1月中旬至2月開學當日止,詳見學校行事曆或生輔組最新消息【辦理期限非依銀行對保截止日,請留意】
三、對保方式:臨櫃對保或線上對保(須同一學程曾辦過就貸)
四、繳交就學貸款學校聯:對保完成後,請於開學日(含)前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學校,逾期未繳交,視為未完成。
五、住宿保證金1800元、語言實習費550元,此兩項費用禁止就學貸款,開學上課2個月後,將另外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補繳費用。(於臺銀學雜費入口網: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StudentLogin.aspx,名稱:助貸不足補繳單)
六、同時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請注意以下:
(一)碩博士生(含在職專班)先以全費生完成學費貸款,期中後學校將協助扣除溢貸費用逕還銀行。
(二)大學部、低收入戶、身障類重度減免,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後,學校約5至7個工作天完成更改註冊繳費單金額,再於期限內完成繳費或貸款。
※郵寄信封請註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務處生輔組 就學貸款用」
※學校單一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註冊查詢:學校收件後,約5個工作日即可上網查詢是否已完成繳交(1月份交件者,需等新學期2月開始後,始能查詢)。
七、碩博士生2年級以前每學期均以15學分為限(每學分:一般生1,540元、在職專班4,621元),已含在註冊繳費單之「可貸額度」,請連同學雜費基數合貸;大學部延畢生可貸9個學分數(每學分1,092元),已含在註冊繳費單之「可貸額度」,超過9學分應收全額學雜費。以上因超修學分要提高額度,請向總務處出納組(分機2434)詢問,貸款申請截止後,即不再受理增貸,請務必將費用貸足,以免日後補繳。
八、就學貸款借支申請項目: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