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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09 九月 2021 10:24

113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開放申請:1/15-2/14

一、辦理時間、流程:

(一)完成銀行對保:114.1.15(三)至114.2.14(五)

(二)繳申請書(學校聯):114.2.17(一)前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醒:逾期未繳交,視為未完成繳費,將依學則未完成註冊規定強制退學)

申請書可掛號郵寄至: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信封署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 (申請就學貸款)」

二、碩、博士研究生或大學部延畢生如果有申貸「學分費」需求,務必連同「學雜費基數」一起貸足,開學後無法另外增貸(每學分費用:一般生1540元,在職專班4621元,大學部延畢生1092元);3年級以上研究生,欲提高學分費可貸額度,請提早向總務處出納組(05-5524163)。

三、住宿保證金1800元、語言實習費550元,此兩項費用禁止就學貸款,開學上課2個月後,將另外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補繳費用。(於臺銀學雜費入口網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StudentLogin.aspx,名稱:113-2助貸不足補繳單)

四、書籍費、外宿費及生活費撥款時程較晚(開學將近3個月後),若需急用該款項者,可備妥預先借支申請書及附件,向校方預借,並於114.2.24(一)前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以郵寄送達,本校亦收理至當日)

五、學校受理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行政中心1樓) 

※其餘規定詳見「學務處/服務項目/就學貸款」、「就貸專區(貸款項目說明)」洽學務處生輔組就貸經辦張先生(專線05-552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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