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業務單位: | 學務處 衛生教育組 |
|---|---|
| 承 辦 人: | 高珊婷 |
| 分 機: | 2343 |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 服務名稱: | 學生健康檢查須知(本國生) |
1.服務對象
當學期入學之新生、轉學生、休學前無繳交健檢報告之復學生。
2.可提供之服務
一、健康檢查法源依據
依教育部發布之「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與本校「新生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規定,每位同學皆必須接受學生健康檢查。
二、健康檢查實施對象
本校所有新生、轉學生、復學生(休學前未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
三、健康檢查實施方式:可依個人需求擇一辦理,但參加校內檢查費用較優惠且方便
(一) 參加校內辦理之團體健康檢查:詳見下方檔案「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新生健康檢查須知」第四點說明。
(二) 自行前往其他醫療機構健康檢查:詳見下方檔案「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新生健康檢查須知」第五點說明。
3.注意事項
一、自行前往其他醫療機構健康檢查,限台灣地區醫療機構
請務必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A4雙面列印,並攜帶至醫療院所進行健康檢查,以避免健檢項目遺漏。
二、新生進住宿舍前須進行健康檢查
(一) 參加校內團體健康檢查者:請參加115年8月29日或8月30 日場次 (本場次之胸部X光檢查為立即判讀),經醫師確認胸部x光報告無傳染性病灶才能入住宿舍。
(二) 自行校外健康檢查者:請先繳交健康檢查報告書紙本正本(需有合格之胸部x光報告)至衛教組,才可入住宿舍。
三、參加新生學涯開展營活動必須先完成新生健康檢查
(一)參加校內團體健康檢查者:請參加115年8月29日或8月30日場次,本場次之胸部X光檢查為立即判讀,經醫師確認 胸部x光報告無傳染性病灶才可參加活動。
(二)自行校外健康檢查者:請先繳交健康檢查報告書紙本正本 (需有合格之胸部x光報告)至衛教組,才可參加活動,最遲請於115年8月30日下午16:00前完成報告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