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學務處 衛生教育組 |
承 辦 人: |
高珊婷 |
分 機: |
2343 |
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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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名稱: |
學生健康檢查須知 |
服務說明:
1.服務對象
學生
2.可提供的服務
(一)詳見下方附件「113學年新生健康檢查須知」。
(二)參加校內團體健康檢查者,無需事先報名,現場直接報名參加即可。
(三)參加校內團體健康檢查收費方式:現場報名時由承辦醫院收費(現金收費)。
3.如何申請
純訊息公告
4.注意事項
為健全及落實健康管理與促進工作及避免傳染病在不知情中擴散
(一).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第四條:新生進住宿舍前須進行健康檢查,未繳交檢查報告者,不得進住宿舍。
(二)參加新生學涯開展營者必須先完成新生體檢
1.可參加本校 8/31~9/1 辦理之新生團體健康檢查。
2.自行至校外其他醫療機構體檢:須事先繳交體檢報告至衛教組才能參加活動,繳交期限為 9/1 下午 4:3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