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業務單位: | 學務處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
|---|---|
| 承 辦 人: | 陳怡憓 |
| 分 機: | 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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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名稱: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原住民族學生服務學習助學金 |
一、服務學習項目及內容
(一)校園服務:協助校園活動、行政事務、環境整理等。
(二)兒童教育服務:協助課業輔導、課後陪伴、兒童主日學及兒童營隊等。
(三)社區服務:參與社區活動、環境清潔、長者陪伴等。
(四)弱勢關懷:協助弱勢家庭、獨居長者、身心障礙者及其他需要關懷者之服務。
(五)原鄉部落服務學習:參與部落營隊、文化傳承、返鄉服務及部落關懷等。
(六)公益服務:參與公益活動、志工服務、物資整理及環境保護等。
(七)參與社團營隊:協助社團及營隊活動規劃、課程帶領、活動執行及相關服務工作等。
(八)其他服務學習活動:其他經學校認定具有服務實踐及學習意涵之活動。
二、助學金
每人每學期參與本要點所定之服務學習活動,每次活動時間應達一個半小時以上,並依下列標準核發助學金:
(一)每學期完成三次(含)以上者,核發助學金新臺幣貳仟元整。
(二)每學期完成六次(含)以上者,核發助學金新臺幣肆仟元整。
(三)每人每學期核發助學金最高以新臺幣肆仟元為限。
※ 注意事項: 服務學習須實際參與服務工作,單純參加活動、課程或講座,不列入服務學習時數認定。各項服務學習內容須經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審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