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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完善就學 | 學習輔導-專業課程/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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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程或技能學習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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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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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開學後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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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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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於4月份起透過單一系統-Eclass(Tronclass)提出申請
※ 限當學期後生效的學習內容才可申請
þ 本學習方案應搭配國內外官學界認證培訓計畫
例如:學校正規課程專題、政府機關(或機構單位)開設之培訓計畫、經校內教師認證之自行培訓計畫等
þ 並代表學校參加當學年度縣級以上競賽獲獎、入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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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人資格如後經複核未通過或所提附文件有偽造、變造事實,應註銷申請資格,並繳還所領獎勵金。
2. 本獎勵金經費為當年度教育部定額補助,承辦單位得依當年度獲獎人數多寡保留最後發放權利,並於獲獎學期之次學期發給,惟仍應視獲獎年度教育部補助情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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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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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僅補助本方案申請人且當學年度僅補助1次,申請多項者擇優發給)
獎勵金經費與名額為當年度教育部定額補助,承辦單位得依當年度獲獎人數多寡保留最後發放權利,並於獲獎學期之次學期發給,惟仍應視獲獎年度教育部補助情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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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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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含應準備資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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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施小姐
專線:05-5524-079
分機: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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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21/02/23, 週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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