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1. 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2. 校內審查收件期限:1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3. 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繳至原資中心。
4. 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reurl.cc/WDdRO5)。
5. 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官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