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校內審查收件時間 : 即日起起至3月20日(星期三)止受理申請
1. 資格: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該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當學期(112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2. 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標準:
a. 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 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
b. 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
c. 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博士班發給2萬元;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3. 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文件:
a.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b. 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c. 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d.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申請方式: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該市樹林高中教務處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以上原住民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書須學校承辦人核章,請同學於期限繳交內至原資中心!!
連絡電話:05-5524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