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培育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人才,促進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之發展,提昇原住民族音樂人才質量及創作品質與數量,爰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有關「人才培育類」補助項目之內涵及申請資格如下:
(一)學分(位)學程:補助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辦理以原住民學生為主之流行音樂相關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
(二)專業培訓:補助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從事與音樂產業相關之法人、團體、公(工)會、公司,辦理流行音樂創作、製作、企宣、經紀、策展、行銷等相關之專業培訓活動如研習、工作坊等。
三、本要點之規定及申請相關文件業登載本會行政資訊網>業務專區>法規查詢,請自行下載。
「推展原住民族音樂產業補助要點」請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