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期間: 114年2月11日至114年3月7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受理機關:勞動部 申請表件: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動部一樓等地索取 申請資格:詳見勞動部網頁「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連結) ※如有相關需求者,請撥打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02-2500-7259或勞動部勞工諮詢專線1955洽詢相關事宜 ※本助學金與校內學雜費減免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金不得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