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4月1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依據:依教育部99年3月29日臺軍(二)字第0990050135號函頒「推動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賃居服務實施 計畫」暨本校實際需求訂定本要點。 二、目的:為加強本校學生校外租屋安全,提供本校學生相對安全的住宿環境並作為租屋選擇的參考。 三、申請流程: (一)由租屋業者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彙整、初審後,排訂時間進行檢測。 (二)檢測結果由學校核發認證,並請將資訊公布於雲科大雲端租屋生活網及學校網站,供學生(家長)作為租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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