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學務處 衛生教育組 |
承 辦 人: |
簡宏珊 |
分 機: |
2344 |
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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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名稱: |
急救站申請 |
服務說明:
1.服務對象
學生, 教師, 職員
2.可提供的服務
3.如何申請
紙本
4.注意事項
●活動主辦單位,應在活動日期21天前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檢附活動企劃書。
●每次申請最低數量為1站(每站2名急救員),如主辦單位具有急救員,須檢附有效急救證。
●申請單位需提供架站場所(陰涼空曠處)、桌椅(每站桌子1張、椅子4張)及電源。
●急救員非運動防護員,故不提供貼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