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
承 辦 人: | 沈依瑩 |
分 機: | 2315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服務名稱: |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弱勢學生助學金 |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止。
二、申請資格:
1.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並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2. 家庭年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未逾70萬元,其計算方式比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三、助學金金額:2萬元。
四、申請方式:紙本申請;繳件至生輔組。
五、檢附文件:
1. 申請表
2. 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3. 有特殊狀況者,應另檢附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