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
承 辦 人: | 沈依瑩 |
分 機: | 2315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服務名稱: | 學生請假 |
學生請假前請務必詳閱請假手續及相關規定,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請假手續,逾期不受理補假
線上請假系統 (單一入口服務網,操作手冊 學生 )
請假應附文件說明(中文版)(Eng ver.) 例如:生病就醫、兵役體檢等。
※參加競賽或學術研討會等校外活動,而有支領交通住宿補助費需求者,不論當日是否有無校內課程、或於寒暑假、例假日等非修課時段參加,離校前均應確實完成「公差假」申請(未依規定事先完成申請,不受理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