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學務處 服務學習組 |
承 辦 人: | 梁淑卿 |
分 機: | 2353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服務名稱: | 自主服務抵免服學申請(112學年新實施) |
一、為提升學生關懷人群社會,以實際行動助益他人,依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規定,第五點之(四)規定:學生可於在校期間申請自主參加政府機關或立案之慈善、醫療等機構所舉辦的各式服務或活動,至少服務18小時(含)以上,得申請抵免一學期服務學習課程。活動前需向服務學習組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以服務單位有提供意外事故保險為核定原則),完成後須繳交服務時數證明、反思心得一篇及活動照片。
二、如欲申請自主服務抵免服務學習課程,其志工或志願服務時數證明須以入學後在學期間為之,預計抵免第1學期者,須於10月底前提出申請,預計抵免第2學期者,須於3月底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