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4條第1項、同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及113年8月1日訂頒生效之「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內政部業已公告繼續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法扶基金會)辦理115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4條第1項、同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及113年8月1日訂頒生效之「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內政部業已公告繼續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法扶基金會)辦理115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