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苗栗縣具低(中低)收入戶且戶內有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2.符合資格者自11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表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