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保存年限:
                
              
              
            
              教育部
              
            
            
              
              
              函
            
          
              
              地址
              :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
              :
              龔紀綸
            
            
              
              電話
              :
              (02)7736-7934
            
            
              
              電子信箱
              :
              chriskung@mail.moe.gov.tw
            
          
            
            受文者: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五)字第1122805080B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 
              
            
          主旨: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508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二、本注意事項修正發布前,已在進行招標程序之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之租用車輛事件,得依原注意事項繼續辦理;其他事件,應自本注意事項生效之日起,依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校園安全防護科龔紀綸先生(電話:02-77367934)。
正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