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貸資格
1.原則:家庭年所得未逾120萬元。
2.例外:未符合上述條件者,限學生本人有兄弟姊妹1人以上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方可申貸。
二、就貸資格審查:上學期約10月底、下學期約3月底。
三、銀行對保
1.對保時間:上學期約8月中旬、下學期約1月中旬(詳見學校行事曆 、生輔組網站最新消息)
2.對保方式:臨櫃對保或線上對保(須同一學程曾辦過就貸)
※完成對保後,請於學校規定時間(開學日)內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學校,逾期未繳交,視為未完成註冊。(郵寄信封請註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務處生輔組 就學貸款用」)
※單一入口網/註冊查詢:繳交後約2-3個工作日可自行確認是否已完成當學期就貸手續
四、可貸項目
1.大學部:學雜費、實習費、學生平安保險費、生活費(限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海外研修費(限學海惜珠、學海飛颺、雙聯學制)、住宿費、書籍費、電腦使用費。
2.研究所:學分費、學雜費基數、實習費、學生平安保險費、生活費(限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海外研修費(限學海惜珠、學海飛颺、雙聯學制)、住宿費、書籍費、電腦使用費。
可貸費用明細(每學期) | 大學部 | 研究所 |
學、雜費(大學部適用) | 依實際收費金額 | x |
學分費(研究所適用) | x | 一般生:1,540元/學分 在職班:4,621元/學分 |
學雜費基數(研究所適用) | x | 依實際收費金額 |
實習費 | 依實際收費金額 *語言實習費為不可貸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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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平安保險費 | 531元 依當學期實收保險費用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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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費(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適用) | 低收入戶:4萬元;中低收入戶:2萬元 註冊單明細不含生活費,欲另外貸款生活費,請持證明文件逕向銀行辦理申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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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研修費 (學海惜珠、學海飛颺、雙聯學制) | 最高可貸22萬元 海外學校須負擔學雜費者才能申請;並持生輔組可貸額度證明向銀行辦理申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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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 校外:最高10,280元 校內:實際收取費用 |
校外:最高11,280元 校內:實際收取費用 |
書籍費 | 3,000元 | |
電腦使用費 | 385元 | |
1.研究生入學前2年,每學期最高可貸至15個學分費用,需調高可貸學分費者可洽【總務處出納組】,有貸款需求者,請於每次開學前貸足,開學後對保結束不辦理加貸。 2.海外研修費請附獲准海外研修核定函、海外學校註冊單向【學務處生輔組】開立可貸款額度證明,向銀行辨理申貸。 |
五、墊支申請
1.墊支項目: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
2.申請期間:開學後一週內(實際日期以最新消息區公告為準)
3.應備表件:墊支申請書、就貸借款人存執聯影本、借款人及連帶保證人國民身分證影本、註冊繳費單
4.受理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行政大樓1樓】。郵寄者仍須於截止日前寄達,信封請註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務處生輔組 就貸墊支」
六、其他事項
1.未來還款:休學、退學、畢業後,應於1年後開始還款【在職生則自前述事實發生之次日起開始還款】,若有服兵役、教育實習或其他特殊情事,可詳閱教育部頒布之相關辦 法規定,或可洽臺灣銀行確認,以維護您的權益。
2.就貸退費:
(1)繳還銀行:就學減免之學雜費、溢貸之學分費。
(2)撥還學生: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以實際申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