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
承 辦 人: | 張凱綸 |
分 機: | 2312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服務名稱: | 學生出缺席(含銷曠及銷曠補請假) |
一、曠課查詢
1.電子郵件信箱:系統自動發送郵件通知學生
2.缺席紀錄查詢:單一入口服務網→個人資訊→出缺席系統→曠課或活動缺席紀錄
二、曠課申復
步驟1:誤記缺席或特殊原因未及時請假被記曠者,於收到曠課通知後3日內,列印「曠課或活動缺席紀錄單」(曠課紀錄頁面)後,逕向授課教師(課程)或教官(週會活動)反應,並敘明「同意銷曠」或「同意銷曠補請假」。
步驟2:將師長同意銷曠紀錄單送達學務處生輔組處理,以利完成銷曠或銷曠補請假作業。(補請假者須一併檢附證明)